公司参加中(山东)-韩环保技术线上交流会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7日讯 (山东台综合广播 孙昊南)记者从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山东将在全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起底式”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加快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
期间将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维护不到位等风险隐患。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 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 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企业。
对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 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 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患。
要进一步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制度,胶管老化、报警器超期、私自改造户内设施,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以及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风险隐患。
同时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企业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经营性气源,在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 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瓶装液化 石油气运输,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 管”等风险隐患。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省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